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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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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05   浏览次数:459

各学院、学科(研究所)、各部处:

 

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指示精神和3月2日学校安全工作会议要求,结合G20峰会各项安保工作时间节点,为保证校园安全、保证学校外事与国际化工作有序开展。

现通知如下:

1.各学院、学科(研究所)本年度计划申报、主办(承办)的国际会议必须在3月19日前报送国际处,3月19日后国际交流合作处不再受理国际会议申报。原则上,获得省政府国际会议批件的各学院、学科(研究所)应在7月30日前和11月15日后召开国际会议。

2. 各学院、学科(研究所)、各部处等邀请的国(境)外公务访问团组、学科团队专家必须提前14个工作日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报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邀请国(境)外人员来访申请表》及讲座表。本着“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签字章,签名处不得打印。

3. 各学院、学科(研究所)、各部处因公出国(境)团组(含学生)出访、进修、访学等申请,须按上年度立项指标执行,须提前(2)两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申请、审核,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按省府外侨办规定事项报送。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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