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的学院/部门提前6个月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出申请,提交举办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举办国际学术会议保密方案、对外提供材料审批表和申请报告。
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会议目的、意义;
(2)会议内容;
(3)会议背景;
(4)拟邀请的国(境)外代表名单及证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5)会议主席、组织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
(6)会议日程安排;
(7)经费来源及预算。
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国际交流合作处报分管校领导(或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学校办公室报送省政府审批——→省政府下发批文
承办会议的相关学院/部门为参加国际会议的国外学者申请来华签证邀请函协助其办理来华签证事宜。
国际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主办单位向国际交流合作处提交国际会议总结、实际参会国(境)外代表名单和国际学术会议统计表。
国际会议总结报告应由学术牵头人组织撰写,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点:
(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主题、主办单位和学术牵头人;
(2)国际上本学科的动向、趋势、水平介绍和评价;
(3)与会国内外著名学者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动向;
(4)通过会议反映的我国在该学科领域内的水平和国际水平的差距,存在问题和建议;
(5)会议论文集出版情况;
(6)会议有关资料照片及声像资料。
以上会议材料电子版本发送至刘顺利钉钉,国际处、港澳台办确认无误后,主办单位将纸质版盖章后,送至行政楼416室。
联系人:刘顺利 电话:86878616
附件:
4.国际会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