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外国专家(有聘用合同,多次入境,每次在华停留≤180天)
发布时间: 2019-01-16 浏览次数:435
与我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发放工资的高端外国专家,申请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
材料清单:
1.高端外国人才确认函申请表(提交Word版);
2.申请人护照(有效期>6个月)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
3.中、英文简历(电子版);
4.最近6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白底照片(电子版)(照片规格要求.jpgPhoto Requirements.jpg);
5.工作合同原件、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
6.高端人才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大小不超过1M)。
高端外国专家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诺贝尔奖等国际著名奖项获得者;
2.各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3.曾在外国政府机构担任部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
4.各国国立研究所或国家实验室主任负责人、高级研究员。
5.入选国内副省级以上人才引进计划的专家学者;
6.各国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负责人、首席科学家或主要成员;
7.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JCR一、二区)正、副总编和高级会员;
8.世界排名前500(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的高校的副教授及以上级别的专家;
9.曾任世界500强企业总部高层管理职位和技术研发主要成员、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以上管理职位、技术研发负责人;
10.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同等贡献作者)在国际高水平科技期刊(所在专业领域《期刊引用报告》JCR一、二区)发表论文3篇;
11.40岁以下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中国境内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青年人才。
咨询电话:86878616;13666683291
钉钉:刘顺利